湖南日报4月29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刘光磊 尹志伟)5月1日起,湖南省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之一,将正式启动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收缴工作,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这是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得到的消息。
4月25日,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公安交管部门和省本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完成了联网对接,并就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了联调测试。5月1日启动试点后,省外车辆被我省交警现场处罚的,当事人凭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可以到我省确定的代理银行在全国的任意网点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我省车辆在相关试点省份被现场处罚的,也可回家缴纳罚款。
代收我省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华夏银行等9家代理银行的全国所有营业网点,当事人也可通过上述银行开设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
据悉,此次扩大试点的省份包括北京市、山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重庆市、陕西省等10个省市,加上首批试点的安徽、河北、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一共16省份可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此前,车辆的非现场处罚(主要是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摄录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实现了全国联网,当事人可以回到车籍所在地处理。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全面展开后,现场处罚也可异地缴纳罚款。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柳德新
编辑: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