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孙占锋)昨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不再需要单位盖章,职工只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即可到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此外,充分考虑长沙地区房租实际情况,月缴存金额低于1200元的可按每月600元提取,高于1200元的仍按原提取规定提取。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孙占锋
编辑:刘飞越
长沙晚报讯(记者 孙占锋)昨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不再需要单位盖章,职工只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即可到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此外,充分考虑长沙地区房租实际情况,月缴存金额低于1200元的可按每月600元提取,高于1200元的仍按原提取规定提取。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孙占锋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