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上马垃圾填埋场因偷排废水等,被罚51.8万元,●省环保厅责令其立即停止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此案已向省公安厅移交
湖南日报5月6日讯(记者 曹娴 通讯员 黄亮斌)记者今天从省环保厅获悉,该厅近日向湘潭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所辖的上马垃圾填埋场存在设施停运和偷排废水等多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罚,要求该垃圾填埋场立即停止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以51.8万元罚款。该案已在本周移交省公安厅,这是省环保厅今年以来向省公安厅移交的首案。
今年3月30日至4月初,省环保厅环境执法人员在对上马垃圾填埋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包括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外排废水氨氮、总氮浓度分别超过《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排放限值的1.7倍、17.4倍;私设3处暗管,部分渗滤液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入外环境,外排废水COD浓度为1030mg/L、氨氮浓度为184mg/L,分别超过排放限值9.3倍、6.36倍。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上马垃圾填埋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法律要求,且该垃圾填埋场距离湘江干流约8公里,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置正是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的重要内容,环保部门据此对上马垃圾填埋场作出立即停止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和罚款两项行政处罚。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娴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