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8日讯 2014年10月,方先生等人在衡东电视台看到广告,称参加活动将有“神秘大奖”,四原告及其家人报名参加了由衡东县广播电视台举办、“龙江府”开发商总冠名的《少儿才艺家庭秀》活动,通过海选、复赛、决赛,四原告及其家人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奖金为“龙江府”8万元、5万元、3万元的购房基金,获奖后,原告几人要求将该基金兑现为现金,而被告湖南风云浙商投资有限公司则认为该购房基金只能用于该公司的房产购买,不折现,不兑现。双方僵持不下,原告一纸诉状将两被告诉诸公堂。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合同纠纷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广告中的“神秘大奖”,由被告自主确定。比赛完毕颁发奖项时已经明确为龙江府的购房基金,原告视80000元购房基金等同80 000元的现金,实为理解上的错误,原告诉请购房基金会兑现为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准予原告在购买或者他人购买被告湖南风云浙商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龙江府房产时享受优惠折扣后使用龙江府购房基金折抵同等房屋价款(购房基金的使用不受时间的限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编辑:康晓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