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张家界5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张书 实习生 肖婧柔)5月16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张家界市纪委监察局获悉,田清胜、李平桑、刘忠、谷臣毅等4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立案信访局局长田清胜,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并索要财物,未实际出资拥有非上市企业股份;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妨碍执纪活动。其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并索要财物,未实际出资拥有非上市企业股份等问题涉嫌犯罪。
原张家界市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平桑,利用担任单位分管财务领导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单位资产;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在项目监管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单位资产、滥用职权等问题涉嫌犯罪。
慈利县移民开发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刘忠,在担任慈利县移民开发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套取国家移民后扶资金、单位公用经费结余资金,私分滥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其套取国家移民后扶资金私分滥发问题涉嫌犯罪。
慈利县委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谷臣毅,在担任慈利县移民开发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套取国家移民后扶资金、单位公用经费和食堂资金,私分滥发。其套取国家移民后扶资金私分问题涉嫌犯罪。
张家界市纪委监察局还表示,对上述四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陈张书 肖婧柔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