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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环境质量逐步向好 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文韬 梁斌勋 编辑:张广蓉 实习编辑 胡冲 2016-05-26 10:04:0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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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 梁斌勋
  
  环境质量,事关民生。
  
  5月25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2015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报告显示,2015年,通过大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和经济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逐步向好,环境风险得到较好控制。
  
  2015年全省环境状况
  
  【水环境质量】
  
  全省98个江河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95个,占96.9%,比2014年增加5.1%,湘、资、沅、澧四水干流46个省控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3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7%。
  
  【空气环境质量】
  
  2015年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首次全面按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评价,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7.9%。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6个环保重点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5.5%,较上年提高8.1%。
  
  全省大气环境PM10年均浓度为83μɡ/m3,较上年下降6.7%;PM2.5年均浓度为全省54μɡ/m3。
  
  【环境风险状况】
  
  2015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呈下降趋势。省级共接报突发环境事件16起,同比上年减少三分之一,均为一般性环境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
  
  2015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国家下达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指标。国家要求,到2015年底,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7.2%、9.8%、8.3%和9.0%,我省实际分别下降9.97%、10.85%、16.07%和17.77%,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国家要求2015年全省PM10年均浓度比上年下降3%,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0.5万台,我省PM10年均浓度实际下降6.7%,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2.4万台。
  
  重金属防治指标。国家要求,到2015年底,我省重点区域废水中铅、汞、六价铬、砷、镉5种因子污染排放总量较2007年削减15%,湘江流域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08年分别减少50%,我省实际分别削减和减少23%、56%和52%。
  
  【省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2015年底,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共实施各类整治项目2114个,淘汰关闭涉重企业1182家,干流500米范围内2273户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退出,湘潭竹埠港化工园区企业整体关停退出。
  
  【人大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2014年省人大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向省政府反馈问题106个,截至2015年底,执法检查反馈的具体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涉及区域性、结构性问题还在按照计划实施整改。
  
  2015年省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向省政府反馈问题117个,截至今年3月,4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但因工程复杂、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等原因,圭塘河整治、甘溪河及陶家河流域整治等70个问题正在按方案实施整改。
  
  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空气环境保护目标】
  
  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9%,完成国家下达的PM10年均浓度下降任务,PM2.5年均浓度同比上年下降3%,淘汰黄标车与老旧车辆13万台。
  
  【水环境保护目标】
  
  按照新确定监测点,国家考核的60个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3.3%,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1%、1%、3%和3%。
  
  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主要问题】
  
  今年4月,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全省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当前我省的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目标任务不全、落实效果不佳等问题。如从省级层面看,2015年仅就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气污染防治、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等下达了减排任务,但对土壤污染、声环境污染、光环境污染、辐射环境污染等工作,还没有明确的目标考核要求;一些地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不降反增,与区域环境容量较小的矛盾日益突出,个别市、县因减排工程和有关重点工作未按期完成,被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实施区域限批。
  
  此外,部分区域的水环境质量仍在恶化,一些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没有根本好转,土壤污染问题尚未引起足够重视,部分地方对环境污染的监管乏力。如洞庭湖11个省控断面,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27.3%,Ⅴ类水质断面8个,占72.7%,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对策】
  
  针对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委员们在审议中建议,以全面完成减排任务为重点,加强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着力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为抓手,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环境领域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以推进环境领域改革为动力,深化环境领域改革,加快编制相关规划,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文韬 梁斌勋

编辑:张广蓉 实习编辑 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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