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享有“三湘林业第一县”等美誉,以种树、砍树、卖树为主的“木头经济”曾是当地经济支柱。近年来,该县转变发展方式,划定生态公益林127万亩,年商品材砍伐量由2007年34万立方米减至现在11万立方米左右。同时,借助良好生态条件和独特民风民俗,大力发展旅游业,打造“全省全域森林旅游第一县”。
该县高标准规划旅游产业,重点打造乐安-寨市-黄桑-县城-花园阁-大园苗寨旅游黄金带。先后投入13亿多元,加大上堡侗寨申遗和黄桑4A级景区、寨市古镇、花园阁景区、县城巫水景观带等项目建设。引进战略投资者,成立上堡古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计划投资50亿元,建设国内一流的生态、文化景区。还持续举办“四月八”姑娘节,该节去年跻身我省少数民族4大节庆品牌。同时,绥宁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设施,重点建设黄桑、花园阁等重点景区外围通道和景区间公路,改建寨市古镇至黄桑景区公路,推进武靖高速公路建设,并建成星级宾馆3家、农家乐160多家。
目前,绥宁县已获得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国”字号文化旅游品牌12个。去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02.5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06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8倍、3.87倍。今年1至5月,接待游客67.8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13%、33.7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蒋剑平 戴勤 向云峰
编辑:康晓乔 实习编辑 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