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4日讯 近日,湖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共56.1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进行了制度性安排。
《意见》明确,特困人员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实行全减免,规定了特困人员丧葬费用来源、标准以及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细化了救助供养标准,在全省实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制度。规定供养服务机构要按失能、半失能以及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在国务院文件规定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公办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基础上,要求将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及养老、医疗、工伤等基本保险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记者 杨昱 实习生 张凯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张凯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