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先后来到株洲市二中、天元区泰山路食药监所、盛世芙蓉河西店、唐人神集团,以及醴陵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仙岳山街道食药监管站、老百姓饭馆、人人乐都汇城购物广场,了解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期间,检查组对部分食品加工和餐饮单位、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暗访抽查。
检查组认为,株洲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机构改革及时到位,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整体效果良好。但同时也存在“一法一条例”宣传培训力度还需加强、监管力量不足、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有待提升,以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等问题。
韩永文强调,要强化政府守土责任,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调整,充实基层监管力量,督促县级监管机构全面履职,推动组建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和村(社区)协管员队伍,打通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依法惩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依法治理、查处、打击、追究的法规制度体系。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问题,要在经济上重罚、法律上严惩。要强化社会共治责任,推动形成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公民“六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要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职责,保障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全省有效实施。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文韬
编辑:康晓乔 实习编辑 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