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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出手时就出手——记娄底电视台记者黄黎明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黄黎明 编辑:康晓乔 2016-06-24 13: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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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黎明(右二)工作照。 通讯员 摄

  湖南日报记者 贺威 段云行 通讯员 吴晔

  6月15日上午,娄底市广播电视台记者黄黎明受邀,到省广播电视台讲述一名记者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到与会人员好评。

  “有一个重要抓捕行动,请求配合采访!”下午的互动还没开始,黄黎明接到娄底市公安局紧急电话,他二话没说立即请假返娄。当天暴雨倾盆,长沙城里堵车,黄黎明先打的赶地铁,再赶高铁到娄底,终于在行动前赶到。

  雷厉风行,随时准备出发,成了黄黎明对自己的要求。

  在娄底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部办公室,挂着一面锦旗,是荆州市民戎先生为感谢他“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勇救他的女孩而送的。

  2014年10月,黄黎明帮戎先生解救身陷传销组织的女儿,他与同事在大街小巷连续寻找了4个日夜无果,但黄黎明没有放弃。凭多年政法记者的经验,黄黎明在一出租屋内发现了蛛丝马迹。经过与传销团伙斗智斗勇,终于找到了戎先生的女儿,并使之得到解救。此时,女儿已被传销组织控制了102天,父女抱在一起,失声痛哭。

  “18年前第一次任务,他就给人以勇敢、担当的印象。公安工作有许多是保密的,但我们已经将黄记者当成了好战友。”与黄黎明相识20多年的民警龚询志说。

  从派出所到禁毒,到刑侦,再到政工工作,龚询志和黄黎明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背后,凝聚了黄黎明为公安宣传流下的汗水。

  运动鞋、运动服,无论哪个场合见到黄黎明都是这一身装束。他扛着摄像机跟着民警跑遍大江南北,不论清明、除夕等节假日,还是8小时内外,一个电话,赶到现场就是铁律。

  走路时,记者见黄黎明的步伐稍显不齐。“1月份,在广东抓逃犯,我的脚趾被犯罪嫌疑人踩伤,到现在还痛。”黄黎明说。

  因为见义勇为,黄黎明身上已留下了4处永久伤疤。1月份留在他左脚大拇指盖上的淤青,还算不得伤。

  2010年1月,黄黎明在哈尔滨乘坐大客车,整车翻滚几周,掉到了河里冰面上。黄黎明的头部已受伤,看到早就乱成了一锅粥的车厢,黄黎明不顾疼痛,立即组织大家抢救伤员。就在他和大家救第四个伤员时,车上一个散落的椅子砸到黄黎明的左腿上。身边的乘客正要对他施以援手时,黄黎明勇敢地喊了一句:“我是记者,先救别人!”他还忍着剧痛,继续抢救其他伤员。伤员都得到妥善救治后,黄黎明最后一个从车里出来,才去就诊。经过医院诊断,黄黎明左胫骨骨折,交叉韧带撕脱,全身多处受伤。车上全体乘客在黄黎明的带领下自救及时,无一人死亡。

  “虽然担心他的身体,但他就是这样一个喜欢助人,以事业为重的人。”妻子贺丽辉说,“儿子参加高考了,他选的也是传媒专业,是受爸爸的影响。”

  黄黎明1968年出生,随父亲在部队度过了9年童年时光。军人的纪律观念,加上父亲助人为乐的言传身教,在黄黎明心中播下了一颗助人为善、追求卓越的种子。黄黎明从事新闻工作28年来,他抓获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累计600多人次。

  黄黎明成了全国唯一一名因见义勇为,先后6次受到全国、省、市表彰的记者。2015年12月,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黄黎明“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记者)称号。今年,黄黎明获省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

  评点:在危难现场,记者到底是做专心的记录者、旁观者,还是履行一个社会人的责任?黄黎明的选择,给了人们一个明确的答案:该出手时就出手,打击犯罪,扶危济困。只要是正义之事,群众需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这,不是记者职业特征的淡化,而是职业修养的升华。这样的记者,这样的好人,值得为他喝彩!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黄黎明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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