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网站公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记者6月29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长沙市、株洲市今年将全面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其他市州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今后,大医院一号难求,小医院门可罗雀的情况将得到极大改善。《意见》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基层首诊。”省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处处长王湘生介绍,将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超出基层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机构为患者转诊到上级医院。
为了引导患者基层首诊,《意见》规定,非基层首诊、未经转诊的患者在医院的住院费用,将下调报销比例10%至20%。
不过,考虑到疾病本身的轻重缓急不同和患者的个体差异,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可以不经转诊:对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急危重症患者、急诊患者和术后复诊患者,以及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居住地和医保统筹地区分离等情况,可以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
为了发挥三级医院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以后将逐步减少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周转,让更多需要住院的患者得到救治。
如何引导居民真正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关键还是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我省将通过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大医院专家也将越来越“接地气”。《意见》规定,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就近为基层群众服务。
我省还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让技术多跑腿,患者少跑腿。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和影像诊断等服务,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检查诊断远程一体化模式。
医保方面,也将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力度。例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拉开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等。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段涵敏
编辑:康晓乔 实习编辑 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