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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向镇政府讨债28年达成和解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曾妍 李婵 编辑:康晓乔 实习编辑 陈佳婕 2016-06-30 1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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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6月29日讯(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曾妍 李婵)6月29日上午,记者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湖南省资兴市“和为贵人民调解委员会”就陈伯宇和原坪石乡工程款纠纷进行调解,兴宁镇(原坪石乡已撤销并入兴宁镇)人民政府与陈伯宇签订调解协议:兴宁镇政府同意支付陈伯宇工程款本金、利息、差旅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21万元。
  
  陈伯宇为了拿回资兴市原坪石乡政府1988年拖欠的工程款四处奔波,2015年立案,一、二审均被判超20年最长诉讼时效败诉。陈伯宇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2016年5月16日,省高院指令郴州中院再审此案。湖南日报在今年4月19日,以《讨债二十八载却因“超时”败诉》为题进行了报道。6月29日,陈伯宇及其代理律师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目前,后续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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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振宇 曾妍 李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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