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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地下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不合格一律关闭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娟 王思文 乔梦平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黄倩 2016-07-01 11: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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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30日讯 今日起至9月15日,全省范围内将开展文物古建筑、地下公共建筑两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全省古建筑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建筑进行集中消防安全检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将督促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
  
  隐患整改难度不大的限期整改;需投入资金大、整改周期长的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督促整改的同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点治理。
  
  对存在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道、妨碍灭火救援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将采取强制措施。
  
  同时,在用及在建的地下公共建筑也将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地下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
  
  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停产停业整改。
  
  ■记者 黄娟 实习生 王思文
  
  通讯员 乔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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