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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没变社保却上涨? 省社保局:只有少数人受影响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黎欣刚 编辑:王娉娉 2016-07-10 08: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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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黎欣刚)最近,各地陆续公布了去年的平均工资,并以此为标准上调了社保的缴费基数。因此,不少人反映“工资没有涨,但是社保的缴费却涨了不少”。湖南省社保局近日对此进行权威解读时表示,只有少数人受到影响。因为大多数职工是按本人实际工资作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的,只有少数收入偏低的职工和少数收入偏高的职工,缴费基数不是本人工资。

  省社保局解释,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015年,我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91元,相比2014年上涨了447元,因此,社保缴纳基数也跟着上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时,就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以长沙为例,如果某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2695元(约为4491元的60%),就按照2695元的基数缴纳社保;如果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13473元(4491元的300%)的,则按13473元的基数缴纳社保。省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感觉工资没有变而社保上涨的职工,是月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月薪低于2695元的一部分人。多数人的社保缴费基数仍然按照本人实际工资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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