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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出行温馨提示 遇旅游纠纷可返程后投诉处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斌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黄倩 2016-07-12 11: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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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周斌)本周起,大、中、小学生暑假正式开始,按往常惯例,市民旅游也将进入旺季。为保障广大来长游客和市民的旅游合法权益,昨日,长沙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针对近年暑期旅游投诉中的多发问题,对暑期旅游出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事项作出温馨提示。

  拒绝无资质单位服务

  近年来,QQ活动群、微信群、自驾游俱乐部、驴友俱乐部等户外活动群兴起组团出游,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也经常以安排免费旅游等方式推销其产品。游客一旦与未取得相应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组织发生旅游纠纷,合法权益将得不到充分保护。市旅游质监所提醒广大游客:请务必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拒绝个人或无旅行社业务资质经营单位提供的服务!

  市民出游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资质和经营范围,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并注意查看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

  莫因贪小便宜吃大亏

  游客拿到合同先别急于签字,一定要详细阅读各项条款。对线路、行程安排要明晰,相应的接待标准、交通标准、餐饮标准以及游览的景点、游览的时间内容,这些在合同上要清楚地注明。同时,游客要注意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购物活动等协议条款,交付费用后,还要让对方出具正式发票。

  在旅游产品的选择上,要根据自己的身体、年龄情况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不要盲目追求低价。“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游,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市旅游局质监所工作人员表示。

  异地购物消费要理智

  旅游购物是旅游活动的内容之一,但是在异地购物一定要慎重。“特别是在购买较贵重的金银、玉器等商品时要了解拟购商品的价位、款式、成色和计量方法。付款前,确保交易时售货员作出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工作人员提醒。

  除此之外,游客的护照、签证、身份证等证件和贵重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乘坐旅游大巴时要遵守安全乘车规定;自驾游要做好车况检查、遵守交通法规;参加漂流、潜水、摩托艇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了解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做好防护准备;出境游要关注外交部和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境外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做好应急防范准备。

  对待旅游纠纷要冷静

  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纠纷时,旅游者不可采取过激行动,要冷静对待,避免言行过激,切莫采取霸机、罢住、罢回等行为,否则产生的扩大损失将由游客自身承担。当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游客应注意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要把旅行社过错发展为双方过错;完成行程后,游客可向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旅游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网络等方式投诉,并尽可能递交书面投诉状,同时应提供证明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与承诺或协议规定不相符的证据,例如合同、行程单、收据、门票、购物发票、住宿证明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据材料。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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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长游客和市民在旅游中遇任何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可及时拨打以下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投诉:

  长沙市:0731-85810110 望城区:0731-88078110

  宁乡县:0731-88980165 浏阳市:0731-83627333

  长沙县:0731-8465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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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斌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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