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省工商局就修正《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举办立法听证会。
消保条例修正2014年启动,并被列入2016年湖南省立法计划。听证会上,10多名代表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此次会议的焦点主要在消毒餐具收费、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预付式消费乱象等方面。
消毒餐具该不该收费
我们去餐馆就餐,经常会遇到消毒餐具收费的情况。此次新修正的《消保条例》新增第36条,即“餐饮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消毒餐具到底该不该收费,听证代表的意见有所不同。
省餐具消毒行业协会筹备组负责人、岳阳市岳阳楼区人大代表、岳阳市餐具消毒行业协会会长廖军仕认为,“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消毒餐具费”不妥,理由是没有法律依据。他认为,消毒餐具是否收费属于市场行为,市场需求决定价格体系,应该将选择权交给市场和消费者。
而湖南雄关信用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谈逢春则表示赞成。他认为,消毒餐具费用应该像餐饮经营者的房租、水电、人工一样,列入餐饮成本之中,不应该让消费者承担。湖南社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周正良也持类似观点,他认为提供安全无害的餐具是餐饮经营者的应尽之责。
来自卫生监管部门的听证代表王军华担心,一旦取消消毒餐具收费,很大一部分中小餐馆就会不再使用正规消毒公司的餐具,而重新回到自己清洗的原路上去,无法达到真正消毒的目的。
如何规范预付式消费乱象
会上,除消毒餐具的去留问题外,不时被爆出“人去楼空”的预付式消费问题也引发广泛讨论。此次消保条例修正草案中新增一条,对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事项;商家如不能继续提供服务需提前30天告知消费者,并与消费者明确约定经营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民事责任等细节;“消费者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
针对这条新增款项,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彭震建议,推行预付卡消费合同范本,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建立预付卡网上签约及备案管理系统等。
■记者 朱蓉 通讯员 余知都
其他焦点
建议增加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明细
“刚签订购房合同,第二天就接到装修电话。”对于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大家普遍认为,关键是要明确规定泄露者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7天无理由退货”相关条例,听证代表建议,明确增加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类明细,如个人定制类商品、鲜活易腐类食品等。至于到底哪些是“不宜退货的商品”,可与行业协会协商,从严掌握。
计量计费器具的材料费用问题也备受关注。听证代表郑文华认为,电力、燃气及自来水的开通费、初装费,以及电表、气表、水表作为经营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不可分割部分,其材料费用理应由经营者承担。
■记者 曹娴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朱蓉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