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7月15日讯(通讯员 吴迪 实习生 栗哲)7月11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率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组第二组,先后在永州、怀化开展执法检查。
在永州,检查组先后来到江华瑶族自治县同丰粮油、卓业电子、华讯科技、九恒集团、国际农贸港、民族中医院、县城四联移民安置点、县一中、滨江大道等检查了解情况。在怀化,检查组实地考察了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华南村坝上扶贫点易地搬迁项目、自动水质监测站、县一中、县人民医院、老蔡食品公司,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坳上镇杨梅生态博物馆、中国茯苓医药科技产业园、金茶油公司等。
刘莲玉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工作会议重要精神的学习领会,增强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它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加快发展的“尚方宝剑”,并运用自如。要敬畏法律与责任,强化落实与担当,以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干部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目标,解决学习有欠账、认识不到位,执行有漏洞、落实不到位,立法有缺陷、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要在地方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有的职责,贯彻落实好“一法两规定”,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吴迪 栗哲
编辑:康晓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