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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严肃问责3名处级“糊涂官”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编辑:王娉娉 2016-07-21 09: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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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7月20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李涛)7月18日,衡阳市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迅速行动,以问责条例为标尺,对三名处级干部不正确履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

  身为衡阳市水利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的高银生,在分管全市边界河流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工作中,明知舂陵水五标段将修建铁路大桥,按照规定应划定为禁采区,却签字同意该标段有偿出让,造成国有资产损失52.22万元。问责中,高银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007年至2012年底,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小平作为市水利局建管站的分管领导,不落实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知市水利局建管站向各县市区水利局收取评审费已违规,仍然不处置、不整改,同意了建管站的收费请示,并从中分得22万元。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王小平瞒报个人房产,违反组织纪律。最终,王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黄晓林作为单位“一把手”,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5年7月利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及部分家属,以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名义到九嶷山旅游。在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黄晓林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市委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此外,黄晓林还审批同意通过虚开发票报账的方式从工伤基金专户账上套取资金41万元,个人分得2.2万元。黄晓林最终受到撤销市工保中心党支部书记、市工保中心主任职务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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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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