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7月20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徐利平) 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此举将惠及909.74万(不含暂停待遇人员28.57万人)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
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此次提高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本次调整所需资金,省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二,市州、县市区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确保在2016年国庆节前完成此次调标工作。
据了解,此前在2015年2月,我省根据国家的统筹安排,从2014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加上我省2014年自行调增的5元,我省最低标准即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银艳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