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湘南学院原党委书记肖地楚为其弟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的问题。2014年下半年,肖地楚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在学院资金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同意财务人员从湘南学院苏仙校区教职工住宅区旧城改造项目指挥部专用账户借款700万元给其弟肖某某(私营业主)用于偿还企业银行贷款。此外,肖地楚还有其他严重违反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月27日,省纪委通过其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对外通报了10名省管党员领导干部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谋取利益典型案件。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谋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了10名省管党员领导干部,其中有9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透过通报,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典型案件涉及三大违纪现象。
现象之一: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直接为亲属本人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
2010年,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杨世芳之子杨某(私营业主)与他人合伙经营公司,专门从事省发改委组织分配的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咨询服务。杨世芳就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提供了政策文件和审批信息,介绍了咨询业务,帮助其经营的公司获得了补助资金220万元。据杨某等人交代,杨某经营获利1300余万元。最终,加上其他的违纪违法问题,杨世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除肖地楚、杨世芳外,怀化市政协原副主席杨冬英、湖南生物机电职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楚琼湘和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日报社)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薛伯清也在此类通报之列。
现象之二:亲属与他人合伙承揽工程,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其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通报中,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为其妻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省高管局局长冯伟林为其弟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邹和平为其子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问题,永州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冷水滩原区委书记邓荣卿为其子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问题,都属此类。而他们也最终尝到苦果,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象之三: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子女经营活动需要而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
2009年至2010年,怀化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自成利用职权,通过向相关人员打招呼等形式,为私营业主李某承揽项目、协调项目中的问题提供了帮助。在此过程中,李自成将即将毕业的女儿介绍给李某认识,李某表示可以支持其在广东创业。李自成提出女儿拟成立广告公司,需要200万元启动资金。李某随即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送给李自成女儿200万元。钱投到广告公司后,女儿告诉了李自成。如今,还身揣其他问题的李自成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些涉案的领导干部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损失,影响很坏,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处、严肃追责。”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要把握‘高线’和‘底线’要求,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大力倡导和培育良好家风,管好身边的家人和亲属,绝不让手中的权力沦为家人、亲属谋取私利的工具。”省纪委在通报中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督促有关部门针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公共资金、项目管理等重点方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责任,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摸底、抽查,对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填报不实、隐瞒不报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追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谋取利益的案件,持续形成有力震慑。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