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精准认定工作在9月20日前完成。
《方案》明确,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为:以户为单位,贫困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
《方案》要求,认定要通过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初评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来进行。其中,入户调查率应达100%,重点抽查率不低于50%。
《方案》要求,各地在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时,要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不得乱开口子、随意扩大兜底范围。确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时,要以农村低保制度为基础,自下而上根据实际公开公平公正认定并上报,不得由上而下行政性确定比例、分配任务或指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必须以家庭为单位,不得将有赡养、抚养义务人的重残、重病等个人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兜底保障。要坚决杜绝“政策保”、“人情保”、“关系保”。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