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6日讯(记者 肖军 黄巍)7月底,洪江市纪委发出通报,对80名在基层党建、精准脱贫、村级财务管理中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处理。通报要求各部门传导责任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推动解决庸懒散、慢推拖等问题。
7月以来,洪江市通过明察暗访、电话调查、现场核查等,对市直单位及乡村干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部分单位党建、扶贫及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基础仍较薄弱,存在漂浮松散、推诿责任等问题。市文体旅新局、市农业局农村经营服务站及茅渡乡、沅河镇、岩垅乡江丘村、岔头乡杉木田村等15个单位,存在基层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费收缴不及时、党员发展缓慢或不规范等问题;群峰乡、大崇乡、湾溪乡、熟坪乡等7个乡镇存在精准脱贫工作不细致、台账资料不准确、扶贫项目落实不到位、脱贫不精准等问题;个别地方村级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黔城镇双溪社区、安江镇涝溪村等6个村(社区)存在干部违规重复领取误工报酬的问题。
依据相关规定,洪江市对履职不力的基层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对32名公职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由所属单位扣除其10%个人年终绩效评估考核奖励,个人年终不得评先评优;对48名村(社区)干部,责令由所属乡镇党委给予警示批评,并扣除个人全年2%的固定性补助;对其他存在问题的党组织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军 黄巍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 段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