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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湘潭小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有新规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赵爱兵 钱文海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 段安妮 2016-08-12 09: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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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群众出行、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鼓励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营造和谐交通环境,8月9日,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湘潭保险行业协会联合签发了《湘潭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湘潭市道路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

  新《办法》将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纳入快处快赔服务范围,并引进微信处理平台“湘潭交警支队”和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城乡服务全覆盖。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机动车之间发生的,单方车辆损失不超过2万元且肇事各方车辆均能自行安全驶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轻微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拨打“122”报告道路交通事故警情,并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用手机或其他电子摄录设备对现场概貌、事故现场四个方向和碰撞点进行拍照取证,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将车辆移至附近不影响道路畅通的地点,同时相互查验登记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在发生事故后48小时内当事方约定时间一起前往就近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进行责任认定和损失确定,也可通过网上平台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传送至快处快赔中心处理。

  新《办法》还明确了发生轻微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现场,尤其造成了交通拥堵的,将面临200元的处罚。

  湘潭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袁忠良介绍,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在湘潭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如果得不到及时高效处理,极易引发二次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快处快赔新政的实施不仅是公安交警疏堵保畅、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一次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助推城市文明建设的有利契机。它既要规范驾驶人的行为,更要提高公安交警的执法水平,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小事故影响大交通”的难题。

  ■赵爱兵 钱文海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赵爱兵 钱文海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 段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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