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24日讯(记者 张湘河 通讯员 王芳 李晓丹)8月中旬,居住在泸溪县达岚镇的张某接过法官登门送来的3万元钱时,连声“谢谢”。前些日子,泸溪法院巡回法庭在这位残疾人的家门口办理了离婚纠纷案,现在送来的是被告付给他的生活帮助费。
泸溪法院本着“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腿”的理念,开设了“假日法庭”“苗语法庭”和“农忙法庭”等“特色法庭”,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上半年,“特色法庭”办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占全院案件总量的41%。
该县浦市法庭辖区广,节假日里诉讼群众较多。该庭成立“假日法庭”“预约法庭”,法官牺牲假日,服务到家门口,极大地便利了群众诉讼。兴隆场法庭辖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他们便成立了“农忙法庭”。法官们到田间地头审理案件,选择当事人同意的地点开庭,开展立案进村、开庭进村、诉讼调解进村、信访接待进村、法制宣传进村等活动,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避免因为开庭而影响农民生产。洗溪法庭辖区系苗族群众聚居区,泸溪法院特别选任熟悉苗族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和苗语的法官从事审判工作。庭审时,法官用苗语和汉语重复向原告、被告发问,双方使用苗语答辩,使当事人和围观群众均可仔细了解庭审内容。同时,泸溪法院还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挂牌设立巡回法庭,对赡养纠纷、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类型案件到案发地开庭审理。对涉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案件实行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审理、上门回访。
今年以来,泸溪法院“特色法庭”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75件。法槌敲响在集镇乡村、田间地头,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湘河 王芳 李晓丹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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