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唐江澎 通讯员 杨艳)今年以来,赴韩签证办理规定有新变化。韩国国内为防止肺结核扩散,要求凡申请韩国长期签证(停留期为91天以上)的外国公民,需要附加提交韩国使馆指定医院或机关出示的肺结核健康诊断书。记者昨日获悉,韩国驻武汉总领馆正式确认我省包括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在内的3家单位为指定的肺结核检测单位。
进行检测时,申请签证者需递交本人身份证、护照以及面积为3×4平方厘米的证件照片。检测证明有效期为1年,结婚移民者及永住权者配偶的证明有效期则为6个月。有需要的市民也可以拨打省结核病防治所健康管理中心电话0731-83889872、83887490咨询。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唐江澎 杨艳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