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舒薇)昨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主持市委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他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切实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责任压得更实。
市领导胡衡华、徐宏源、虢正贵、袁观清、范小新、谢树林、张湘涛、陈泽珲、程水泉、李军、张迎春、钟钢、夏建平、曹立军、付胜华、王忠斌等参加学习。
学习中,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炳香作“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报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作学习发言,就进一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谈了思想认识和学习体会。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学习中,易炼红指出,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向党中央看齐。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和宣传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易炼红强调,要认真组织《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要多种途径系统学,把《问责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学内容;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融会贯通深入学,对《问责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要围绕“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一系列问题,把握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使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深刻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既要慎用手中权力,又要强化责任担当。要深刻认识问责既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也针对党的各级组织和部门。《问责条例》明确界定了“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三个层面的责任都要铭记于心、担当在肩,任何时候都不能缺失。要深刻认识党员领导干部不仅是《问责条例》的执行者,也是《问责条例》的问责对象。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自觉在履职尽责上体现担当,不能“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易炼红强调,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把问责制度用起来,做到以问责促知责、以问责促担责、以问责促履责。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刚性执行《问责条例》。
一要突出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要担当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敢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效应。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抓住关键少数,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破坏法规制度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三要强化担当精神。在严格调查核实、严肃作出处理、严抓决策部署落实上下功夫,把问责过程作为党员干部接受党性教育的过程,作为以问责促负责、以担当促实干的过程。
四要体现党纪特色。要适时对《问责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围绕“有错无为”责任追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问责机制,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舒薇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