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军)一辆重型罐式货车在运输民用液化天然气时,超载达40%以上,车辆所属物流公司被罚款5万元。昨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5起涉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6月30日,常德交警对一辆鄂H号牌重型罐式货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装载物品为民用液化天然气。该车核载14950公斤,但实载21080公斤,超载达40%以上。执勤交警当场将违法车辆扣留并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另外4起案件为,湘F23416液化气运输半挂车驾驶员没随身携带驾驶证、车内灭火器过有效期、有两条交通违法记录;湘H60978重型半挂牵引车非法装载硫酸钴;湘A9AW30轻型普通货车运载液化气没有按照规定悬挂危险品运输警示标志,且驾驶室内超载;湘H39905属报废车套牌运输危险物品。记者了解到,自7月1日来,全省高速交警共查处客运车辆违法4379起、危化品车辆违法1062起,其中客车超员194起、超速589起,危化品车超载59起、超速35起。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军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