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31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田鸿)“以前,我们仅仅对违纪违规操办红白喜庆事宜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处分,但这次针对曹凯顶风违纪违规操办36岁生日宴,我们第一次对送礼者也给予了组织处理。”近日,说起处理违规办操办“生日宴”上的新变化,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吴金华如是说。
今年7月30日16时,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职工曹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县党员干部人情往来‘十不准’规定,正在某饭店操办36岁生日宴……”县纪委随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这个位置偏僻的饭店进行调查核实,果见宴席正酣。见到调查组人员,曹凯十分意外,赶紧对参加酒宴的非亲属人员进行了清场,并退还其所收礼金。
经查,今年7月,曹凯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把举办36岁生日宴的信息分别告知了自己的亲戚、部分同学和战友。7月30日16时48分,曹凯在县城某饭店设宴席7桌,其中参加酒宴的非亲属人员中有该县发改局舒某、三道坑镇农技站龙某某、县移民局杨某某和县住建局城管大队彭某某等4名国家公职人员,4人共送礼金1400元。
针对曹凯违规操办“生日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给予曹凯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责令县发改局、县移民局、县住建局党组负责人和三道坑镇政府负责人,分别对舒某、杨某某、彭某某诫勉谈话,对龙某某批评教育,4人向所在单位做出书面检讨。同时,县纪委还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县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移民局、县住建局、三道坑镇的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田鸿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