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记者 聂映荣
实习生 符伶俐 通讯员 佘洋
一名银行的客户部经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挪用1500余万元账户资金。他担心事情败露被抓,抛妻弃子独自潜逃至东南亚,过起了隐姓埋名的日子。躲避11年后,在警方“猎狐行动”中,他近日被长沙警方从缅甸劝返回国,戴上手铐时,他身上只剩下100多元。昨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报了此案。
刘大林(化名)本是建设银行长沙某支行客户部经理,当时,某部门有一笔专项资金存在该银行,账户业务主要由刘大林对接。从1998年至2005年,刘大林利用职务便利及造假手段,先后17次挪用该账户1500余万元。
“刚开始3次,他就挪用了700万元用来炒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刘志佳说,刘大林刚开始挪钱炒股并未亏损,但从2002年开始,他便逐渐沉迷于赌球,把炒股的700万元兑现,赌球输掉后,又先后10余次挪用其他资金赌博,屡赌屡输,账户的“洞”也越来越大,资金额高达上千万元。后来,他又挪用近40万元买了一辆宝马轿车。
2005年上半年,存钱的部门要取200万元。刘大林眼看事情即将败露,便取出账户上剩下的40余万元现金,抛下妻子和年幼的儿子独自潜逃。刘大林为了躲避追捕,先从长沙乘火车到昆明,然后乘汽车到西双版纳,又租车转到中缅边境的口岸,最后租乘一辆摩托车偷渡至缅甸的小勐拉。
多年来,长沙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刘大林的追捕,经侦支队七大队通过侦查发现,刘大林近期在小勐拉活动。市公安局“猎狐办”迅速上报至上级部门,将其列为“猎狐”对象。今年6月,长沙警方在缅甸将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回国,在当地华人圈中产生较大影响,对刘大林造成了较大的心理震慑。
“这时,11年未和家人联系的刘大林与父母通了电话。”刘志佳说,长沙警方抓住有利时机通过其家属对其进行劝返。警方的震慑和亲人的劝说,让刘大林最终决定回国自首。
9月2日,刘大林在中缅边境的口岸向长沙警方投案自首。民警发现,这个昔日挪用上千万元巨款的银行经理,在国外潜逃期间,并没有找一份正经工作,长期混迹赌场,如今已变成一个落魄的穷人,所有身家只剩下100多元人民币。目前,刘大林已被押解回长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符伶俐 佘洋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