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9月13日讯(记者 余蓉 实习生 王凡)今天,记者从湖南省教育厅了解到,《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实施意见》已经印发,我省计划为年龄在6至14周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免费“送教上门”,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障特殊教育质量。
《实施意见》规定,送教上门的服务对象为在当地残联部门登记的、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有一定学习能力、年龄在6至14周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实行“属地负责、任务到校”管理。承担送教任务的学校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到服务对象家庭实施“一对一”服务、到服务对象所在的福利院或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开展服务,以及家长到送教点陪学等方式。送教上门实施免费教育,服务费用由生均公用经费保障,不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实施意见》规定,首次送教上门,要通过访谈了解学生现状,做好相关专业评估,并制订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计划。教师开展送教服务时要为服务对象送学习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一般应包括康复训练、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学习能力、社会适应和特长培养等方面。
《实施意见》要求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特殊教育资源,明确送教上门具体单位,负责送教上门工作管理;残联部门要在每学年开学前提供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名单,协助提供有关送教条件,及时参与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指导工作。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余蓉
编辑:胡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