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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湖南省企业登记实施“五证合一”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朱蓉 吕菊兰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夏君香 2016-09-20 09:36:3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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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9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我省自9月20日起,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018年后统一使用

  “新营业执照”

  省工商局局长李金冬表示,此次“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主要内容为,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再另行发放。

  据了解,如已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领取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办“五证合一”登记。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营业执照将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后,企业将需要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将不再有效。

  2015年9月以来,我省全面实施了“三证合一”改革,全省核发加载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共35.6万户。李金冬表示,通过推行“三证合一”,省工商局在提高行政审批效能、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方面的效应尤为明显,成为政府职能转变中的一大亮点。

  “五证合一”后

  将实现登记信息共享

  记者了解到,此次“五证合一”改革后,将统一受理窗口和程序,企业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企业营业执照的样式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相同。

  9月20日后,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工商部门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共享给国税、地税、质监、人社和统计等相关部门。

  据了解,省工商局与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升级完善了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省工商局通过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将全省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及年报等相关信息实时传输至相关厅局,再由厅局将接收到的信息及时分发至下属市州对应机构。

  李金冬表示,将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应用信息的积极性,通过共享平台及时传递、有效运用数据信息,逐步建立起“一窗采集完善、部门流转通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应用机制。

  ■记者 朱蓉 吕菊兰

  链接新闻

  长沙市政设施将优先采用

  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

  本报9月19日讯 18日,长沙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长沙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公共机构、市政设施将实施合同能源节能改造,采购技术先进与技术成熟的节能产品,优先采用太阳能等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

  《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机构通过与公共机构签订节能服务合同,约定节能服务机构为公共机构提供节能诊断、节能方案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等一系列节能服务,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并从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节能运作模式。

  长沙市、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推进本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共机构开展工作。教育、科技、文化、卫计、体育等主管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办法》指出各系统内部的同类公共机构可以合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长沙市、区县(市)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公园、文化广场等市政公共设施也应实施合同能源节能改造。

  机构应按合同计划进行节能改造设计和实施购置节能设备,应当采购技术先进与技术成熟的节能产品,优先采用太阳能等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并有足够的技术手段对采用的节能设备的运行故障进行及时响应。

  ■记者 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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