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吴鑫矾 通讯员 谭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今日开始施行。《规定》分五章,共五十五条,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优化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加强了对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等。
市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浣灿勇介绍,今年以来长沙大力推进科技治超工作,全年将投入4000余万元,建设完善11个治超站、15套不停车检测系统,构建市、县、站、重点源头企业互联互通的治超信息平台。今年1-8月,全市检测货运车辆1040356台次,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8260台次。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规定》,加大违法超限运输查处力度,推进治超工作向常态化转变,切实保护公路桥梁安全。
备注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 ≥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吴鑫矾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