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白培生 李秉钧 通讯员 张前宝 郭兰胜
“她向生命打借条,与病魔作斗争,活一天办一天案,真正把百姓利益扛肩上……”10月12日上午,桂东县召开表彰大会,对荣获“全省十佳巾帼建功标兵”称号的张秀娟予以表彰。
张秀娟是桂东县检察院检察官,她的事迹感动桂东无数人。
1985年,张秀娟通过考试进入桂东县检察院工作,很快成为办案骨干、业务尖子,先后担任了反贪、公诉、控申等部门负责人。
1997年3月,31岁的张秀娟被医院确诊患恶性间变性星形细胞瘤,医生的结论是最多能活5年,动手术风险极大。但她主动要求,进行脑瘤切除手术。11个小时手术,90余次放疗,6个月化疗,她的记忆力严重下降,写字时手开始颤抖。
“面对病魔,张秀娟顽强不屈。”同事陈应明说,“她术后第9个月,又出现在检察院,并执意要回办案一线岗位,还说‘如果生命进入了倒计时,我也得多办几件案子’。”她在全省率先以检察院的名义作为原告,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挽回国家经济损失59万元,被评为全省“十优案件”。她还代不识字的群众写起诉状30多份……
桂东县检察院检察长邹军华说:“30余年来,张秀娟经手办理刑事、民事案件800多件,写了无数案卷、起诉书,没有引发一例涉法上访,没有发生一件冤假错案。她先后6次获评郴州市优秀检察官、优秀办案能手等。她用超人毅力和绝对忠诚,创造了生命和工作的奇迹。”
面对记者采访,张秀娟说:“我已经‘赚’了19年,值!我还要在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干下去。”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白培生 李秉钧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