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昨日,《湖南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清理规范了63项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其中,保留32项,整合24项为8项;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的2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5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后报建审批事项减少为40项。
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是指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开工建设之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向项目单位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
整合24项为8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园林)部门11项整合为4项,水利部门6项整合为2项,文物部门4项整合为1项,林业部门3项整合为1项。
《方案》要求,合并后的办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并前单一审批事项的最长办理时限;合并后的审批事项,如涉及多个具体审批,应实行“一次受理、一并办理、一文办结”。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胡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