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聂映荣 通讯员 蔡艺芹)近日,旅客曾女士在长沙火车站附近的ATM机处取款后,一时大意,忘记将银行卡取回,被身后取款的女子刘某发现。刘某取走卡内3200元,前日,她向警方自首,被长沙铁路公安处行政拘留5日。
11月4日,27岁的旅客曾女士来长沙铁路公安处长沙车站派出所报警称,当日9时10分左右,她在长沙火车站售票厅旁的某银行自助取款机上取款200元后,忘记将银行卡取出便离开了。随后,她手机收到5条取款短信,显示该银行卡共被取走3200元。她随即返回取款机处,但并没有找到银行卡。
民警接报后,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发现盗刷她银行卡的是一名年轻女子。民警通过视频一路追踪,最终确定该女子为长沙市某旅行社22岁的员工刘某。通过他人做思想工作,前日下午2时50分许,刘某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查,刘某承认,自己在长沙火车站售票厅走廊上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发现一张别人遗忘的银行卡,随即分5次盗取银行卡内的3200元,并逃离现场。目前,刘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蔡艺芹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