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邵炳芳 周秉键 阮占江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如何系统、深入、有效推进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平安建设水平,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现实考题。近日,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黄关春就此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专访。
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记者:近年来,法治湖南建设已成为湖南一张闪亮的“名片”。请问湖南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些新成就?
黄关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后,湖南省委迅速行动,高起点谋划、高层次发力、高强度落实,提出了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的新目标,有效推动了全省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地方性法规规章逐步完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公正司法得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富有成效,各领域的法治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首先,法治湖南建设组织协调机制有了新完善,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湖南省委进一步规范了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加强了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动协商民主制度的落实,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进一步健全了决策机制,将法律咨询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在全国率先推行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考评制度,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
其次,湖南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新进展。这些年来,湖南积极推行“三清单一目录”制度,梳理和审查涉及省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权力3700余项、主要职责600余项,外商投资禁止和限制类项目90余项;积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制定《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积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广相对集中执法权,实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第三,湖南司法公信力建设迈出了新步伐。这些年来,湖南全省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全面铺开,法院立案登记制度全面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扎实推进,公安、司法行政改革不断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成效明显;同时,湖南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办法和打造公安机关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积极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惩处司法腐败,建立了领导干部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调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同时,湖南基层法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夯实。这些年来,湖南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在全省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全媒体”普法格局初步形成,注重电视、网络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钟山说法》等一批法治类栏目节目影响力逐步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有效推进,26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项目全面通过检查验收。
记者:今后湖南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湖南建设?
黄关春:2016年4月14日,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2016年法治湖南建设工作要点》。
今后,湖南各地各部门将紧紧围绕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的新目标,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积极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面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平。
具体而言,湖南将进一步加强宪法实施,推进科学民主立法;进一步推进依法执政,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依法治理深化平安建设
记者: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平安建设和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前不久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请问近年来,湖南在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方面做了哪些主要的探索和实践?
黄关春:近年来,湖南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着眼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把平安建设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健全完善防控体系;坚持依法治理、多元化解,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坚持问题联治、工作联动,有效管理重点领域和特殊人群;坚持主动引导、赢得支持,大力强化政法综治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湖南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这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湖南一方面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五张网”和“四项机制”建设,立体化、信息化防控体系逐步完善;一方面,积极推行“三级一体”警务机制改革,促进警务机制全领域、全流程转型升级,提升了基层打防管控一体化实战效能。
同时,湖南正在充分发挥综治组织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搭建多元化解平台,推进排查调处、化解告知、效力保障等制度建设,推动“三调联动”工作,促进各种化解方式有效衔接。目前,湖南的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被中央综治办确定为创新项目。
统计数据显示:湖南在全国公众安全感测评中获得92.84的高分。今年1月至9月,全省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52.5%、13.2%、7.2%,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上升。
“六个抓”增强群众安全感
记者:湖南将如何贯彻“南昌会议”精神,努力实现对各类风险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黄关春: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当前,湖南正结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施湖南省“十三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规划,围绕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积极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为全面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具体要落实在“六个抓”上:一要抓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社会治理法治化,健全和落实实名制,抓好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打牢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南”的根基。
二要抓风险防控,突出抓好暴力恐怖和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等风险防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三要抓治理整顿,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治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从严管控重点领域。
四要抓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三级一体”警务机制改革,同时注重激发民警参与改革的内生动力,切实抓好改革创新工作。
五要抓法治建设,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增强老百姓的法治信仰,坚持公正司法、公正执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六要抓过硬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邵炳芳 周秉键 阮占江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夏君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