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16日发布今年10月份全省大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9%,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居前三位的城市分别是吉首、岳阳和娄底市,空气质量居后三位城市分别是株洲、湘潭和郴州市;省控以上江河及湖库断面等地表水总体状况良好,2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记者 姜润辉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姜润辉
编辑:康晓乔
省环保厅16日发布今年10月份全省大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9%,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居前三位的城市分别是吉首、岳阳和娄底市,空气质量居后三位城市分别是株洲、湘潭和郴州市;省控以上江河及湖库断面等地表水总体状况良好,2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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