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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所有乡镇街道将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机构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新 编辑:康晓乔 2016-11-22 10: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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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11月21日讯(陈新)长沙县日前下发了《加强镇街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长沙县所有乡镇(街道)将设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具体负责辖区生态环保工作,并要求12月31日前实现机构设立,解决环境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根据《方案》要求,长沙县设立镇街生态环保办公室要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办公设施、设备以及经费保障,保障环保机构正常运行;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方案》要求,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结合生态环保系列法规要求和本地实际,各镇(街道)依法负责本辖区相关环境保护工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环境安全负责。包括做好对排污单位的日常巡查,及时处置或上报有关环境突出问题;负责对辖区饮用水源地污染源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辖区群众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访和投诉,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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