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22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康锋辉)张家界市纪委今天透露,张家界市委日前印发《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真改革、能创新、敢担当者穿上“防护服”。
“三个区分”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为保证“三个区分”落实落细,意见规定建立教育引导机制,鼓励改革创新,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党员干部干净高效干事、履职担当创新。在选人用人方面,出台“五重用五不用”用人导向,重用政治坚定、忠诚可靠的干部,不用信念不牢、品行不端的干部;重用开拓进取、狠抓落实的干部,不用因循守旧、作风漂浮的干部;重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的干部,不用阳奉阴违、不守规矩的干部;重用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的干部,不用搬弄是非、拉帮结派的干部;重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干部,不用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干部。
同时,建立澄清保护机制和容错免责机制。对重大改革创新项目开展风险评估,为一心谋发展者撑腰打气,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保障党员干部正当申诉权利。对改革创新实践中的偏差或失误,按程序经组织认定予以免责的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不影响政绩考核、不影响评先评优、不影响提拔使用;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可视情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意见》是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者的‘护身符’,却不为肆意妄为者‘埋单’。”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的同时,该市严禁打着改革创新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对于慵懒散漫、为官不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编辑:夏君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