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记者 周辉霞
“双11”“双12”“黑色星期五”,每年11月份到12月份,无数“剁手党”在经历购物的狂欢之后,迎来焦虑的等货期。来自湖南省工商局的数据显示,11月10日到15日,该局消费维权热线12315,共接到消费者网购投诉33件、举报9件、咨询7件,其中9件举报中有4件涉及以“朋友圈”为主要发布平台的微商消费。湖南省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不要轻易加陌生“微商”为好友,若有冒险与“微商”进行交易,请保留好聊天记录、交易信息等,以备维权之需。看到这些,亲们,赶快去看一看有没有被拉黑,赶快去留证、取证吧。
李志民作为70后传统的实体店消费者,“双11”在朋友圈推荐下,将销售酒品的“老口味”加为好友。他看中这家微商销售的陈年老酒,“对方宣传称,3斤装的老酒,已酿制了五年时间,用陶坛封坛埋在地下,原价为800元一坛,活动价是300元一坛,想试试味,就付款购买了。”
下单之后,他再三催促对方发货,一次、两次,对方还有回复,到第三次时,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只是想买样自己喜欢的东西,也懒得在网上就更多的购物细节进行讨论,心想自己付了款,对方肯定会发货,哪会想到被跑单,也没有留什么证据。” 吃这样的哑巴亏,李志民深感气愤,却又无可奈何。
湖南省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微商”纠纷最难处理,是因为微商是朋友圈里的交易,熟人之间碍于情面,很多消费者是抱着“花钱买教训”“花钱试友情”的态度,来化解消费过程中的不爽。而消费纠纷处理难更重要的原因是,在“微商”的平台之后,你不知道他真正的身份、真正的商业注册信息。“在京东、淘宝上买东西,你会去看其他消费者的评价,你会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提高付款的安全指数。平台方也会采取许多措施来保证商品的质量,包括进入平台时的身份审核、差评降低星级、售假被投诉封店等。”长沙市工商局网监处相关负责人王祖锡指出,但在微信消费进行维权时,商家像个虚拟的影子,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交易,没有任何背书,一旦被侵权,你甚至都找不到这些虚拟商业主体,更何谈问责、索赔。
对于消费者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王祖锡在受访中多次说到“饥饿疗法”,即消费者调整自己的消费习惯,通过市场的手,让不法微商无利可图,没有经营的空间。消费者即使要通过微信购物、虚拟购物,也应虚实结合,即选择有经营实体的微商进行交易。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工商部门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倒查,为消费者维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辉霞
编辑:夏君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