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25日讯(李曼斯 陈洪波)“50万的老房子,换来55万的新房子。‘房票’真是个好东西!”今天,家住宁乡县的蒋义喜笑颜开地搬了家。今年以来,宁乡县在棚户区改造中推行“房票”结算制度,共补贴5000万元,1785户居民因此受益。
在“房票”结算制度中,棚改的被征收户可自愿选择房票结算办法,在征收补偿款支付时,一半以货币现金形式,一半以“房票”形式支付,持“房票”购房可按房票消费额的10%给予奖励。
玉潭街道的唐先生原本为选择户型发愁,得知“房票”制度后烦恼一扫而空:“我家有6口人,小孙子一直想要个书房,但旧房子征拆后的60万元补偿款只够买个3室2厅,多了‘房票’的奖励款,书房算是有着落啦。”
“这种方式既缩短了安置周期,也节省了过渡期安置费用,还确保被征收户可自由选择不同房源。”宁乡县住保局负责人认为,“房票”结算,有效促进了旧城改造、百姓安居、房地产去库存。
此外,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可以享受200元/平方米的政府补贴、农村居民利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60万、购买新建商铺补贴契税50%……宁乡县先后出台多项惠民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
通过一系列措施,宁乡县去库存效果明显。截至11月24日,该县累计销售新建商品房135.5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10%,其中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比例占58.68%。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曼斯 陈洪波
编辑:夏君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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