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重大专项全过程公开(十六)
湖南省 2017年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4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7号)、《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财企〔2014〕28号)等规定,决定组织申报湖南省2017年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移动互联网产业化项目
1、总部型移动互联网企业引进项目;
2、移动互联网重点骨干企业发展;
3、移动互联网中小微企业发展;
4、剥离移动互联网业务企业;
5、移动互联网重点领域产业化项目;
(二)移动互联网重点领域应用
6、移动互联网在制造业中应用示范项目;
(三)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7、移动互联网产业园(集聚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8、移动互联网高端人才创业项目;
9、移动互联网企业开展直接融资项目;
10、移动互联网展览、行业峰会;
11、新设移动互联网专业。
(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移动互联网支持项目
以上类别详细要求请进入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hnjxw.gov.cn)和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hunan.gov.cn/)通知公告栏仔细阅读《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2017年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申报主体条件
湖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在湖南,且符合《通知》中申报类别和申报指南中要求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通知》)。
三、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申报材料正文、相关附件(见《通知》)。
四、申报事项
(一)按属地化原则申报
1、中央在湘企事业单位项目由其在湘一级单位直接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2、省属企事业单位项目由其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并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3、市州项目经市州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出具资金申请文件推荐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4、省直管试点县(市)和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经县市经信、财政部门对本辖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出具资金申请文件推荐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经信委和财政局。
(二)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必须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申报资料,两者缺一不可。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20日(采用邮寄方式报送资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网上申报以报送到省经信委审核环节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各市州、县市区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见当地主管部门通知。
五、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省经信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联系人:周碧蓉、单华(电话:0731-88955461、88955538 电子邮件: hnjxwrjc@163.com)
省财政厅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人:刘天学(电话:0731-85165299)
监督电话:省经信委纪检监察室0731-88955382
省财政厅纪检监察室:0731-85165722
《湖南制造强省项目库》使用咨询请致电0731-88922633
《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使用咨询请致电0731-85165438
(申报通知及附件详见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7日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陈佳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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