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放)岁末,一些用人单位出现员工离职高峰。昨日,长沙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发布职业健康预警公告,提醒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即将离职前,切记不要忽视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提醒:凡用人单位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应及时安排劳动者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在取得省卫生计生委资质认证的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作为劳动者本人,在离开用人单位时,可以索要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复印件,以备今后发生纠纷留作证据,用人单位应当无偿提供。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劳动者随意放弃体检的情况时有发生,若今后罹患职业病,将给诊断和劳动保障待遇带来障碍。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放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