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19日讯(记者 曹娴 通讯员 黄亮斌)省环保厅今日发布,11月份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空气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5%,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最好的3个城市为吉首、怀化和永州,空气质量居倒数一、二、三位的分别为湘潭、常德和邵阳。
11月份,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5%,比去年同期下降15.3%;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5.5%,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无重度及以上污染。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
全省419个省控江河及湖库水质包括市州城市交界断面水质、“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湖库水质和江河水质这四方面的状况。25个主要市州交界断面中,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23个;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55个断面水质达到2016年考核目标;纳入监测评价的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中,Ⅳ类水质断面6个,Ⅴ类水质断面5个;纳入监测评价的8个洞庭湖区内湖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3个,Ⅳ类水质断面4个,Ⅴ类水质断面1个;东江水库白廊、头山2个断面分别为Ⅱ类和Ⅰ类水质。纳入监测评价的324个江河省控断面中,Ⅲ类以下水质断面5个。
11月,全省29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省环保厅通报中对下列典型环境问题提出建议与整改要求:一是11月全省各市州的PM10和PM2.5均有不同幅度上升,其中两者同比上升幅度超过50%的有常德、永州2个城市,长沙和衡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担子较重;二是郴州大河滩断面和马家坪电站大坝断面、益阳大通湖出现连续超标情况。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娴
编辑:夏君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