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长沙12月22日讯(通讯员 许佑民)近日,《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在长沙召开。研讨会由湖南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小华主持。
省律师协会党委委员、省法律顾问团成员翟玉华,湖南商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杨峥嵘等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然而,我国社区矫正立法滞后,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制定社区矫正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社区矫正法的制定实施对规范和加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和巨大的助力。
与会专家学者普遍认为,《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没有充分体现刑罚执行工作本质,没有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和基层工作实际,不能完全有效解决社区矫正实践存在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定位,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责,工作保障机制,法律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还不够明确。呼吁社会各界要重视国家立法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如实反映修改意见和建议。建议有关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充分论证并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研讨会由省法学会、省律师协会、省法律顾问团共同主办。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侯迁广、各市州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和部分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许佑民
编辑:康晓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