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寄递企业收寄邮件、快件实行“三个100%”制度:100%先“验视”后“封箱”、100%实名制、100%通过X光机安检。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验视制度。寄递企业收寄的邮件、快件(除信件外)必须100%实行先“验视”后“封箱”,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加盖收寄验视戳记或者签名;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寄递物品、不能确认安全性的物品或者用户拒绝验视的,坚决不予收寄。要建立完善在货物运输受理环节的安全检查制度,相关安全检查资料应保存6个月以上,防止伪报品名托运或者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物品、危险品。
严格落实实名制度。寄递、物流企业要严格执行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认真做好用户身份查验和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寄递企业要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对除信件、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或者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交寄的邮件、快件以外,一律要求寄件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后方可收寄。物流企业从2017年1月1日起,要实行全行业实名制度,依法对托运人身份信息进行查验,认真核对并登记托运单位、托运人及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等真实信息,相关登记信息留存18个月以上。
推动寄递、物流企业全面落实安检制度。寄递企业要实施邮件、快件“层级分流、就地安检”措施,100%通过X光机安检。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市州、县市区所有收寄的邮件、快件必须就地安检,未通过安检查危措施的,不得发往下一环节。无论邮件、快件大小,件件过机,存疑复检;对安检发现夹带有禁止寄递物品的邮件、快件,坚决阻断在当地,决不能进入寄递渠道形成现实危害。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夏君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