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21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郭娟)省财政厅日前下发《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决定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
深度整合规范专项资金,是在专项资金合并同类项、规范审批流程权限、实行全过程公开基础上的升级改造,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步骤。省财政厅强调,专项资金是用于落实中央和省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目标的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工作经费等一般性开支,一般性开支所需资金应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直接编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从中安排的奖励资金,只限于根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以奖代补,不得奖励个人。
省级专项资金包括省级支出和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省财政厅要求,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时,省级支出和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要严格区分,合理安排,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得随意跨界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报省财政厅批准后执行。
省财政厅要求,要根据中央、省决策部署和事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安排专项资金,以事定钱,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不得按照部门内设机构切块分配,不得固化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金额。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不得“撒胡椒面”,除中央和省相关规划和工作部署已明确到乡村两级的之外,原则上不得对乡镇以下的一般性散、小项目直接“戴帽”下达。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柳德新
编辑:康晓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