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1日讯 在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发布的背景下,全省民办教育发展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昨日,湖南省民办教育第四届创新发展大会暨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娄底举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法增加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这是否会意味着私立学校学费会下降呢?
据统计,我省截至2015年底,已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5550所(含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在校生248.47万人,教职员工20.01万人,固定资产总值300余亿元,办学规模和办学效益居全国民办教育发展的第一方阵。围绕《民办教育促进 法》新法颁布实施后对民办教育将产生何种影响的问题,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秘书长方建锋博士在会场作了专题报告。他表示,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允许营利。不营利不是不收费,也不一定是低收费。界定营利和非营利的标准 ,关键是看创办者是否参与利润分红。
会上,湖南省副省长向力力在书面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民办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他指出,我省民办教育发展迎来新机遇,也面临着新挑战。全省民办教育要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理顺办学机制, 着力提升治理能力;要始终坚持质量兴校,打造更多教育品牌,满足群众日益多样化的优质教育需求。
本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班子,省政府原党组成员、教育顾问,省教育厅原厅长、党组书记张放平,当选为省民办教育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
■记者 黄京 通讯员 章洪波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京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