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记者 陈登辉
网约车方便快捷,如今已成为许多市民首选的出行方式。不过当你坐上网约车出行时,是否会想到一个问题,万一出了交通事故,这个责任该谁来承担?网约车买保险了吗?保险公司会赔吗?
近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了国内首起网约车交通案件。法院一审判决指出,在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之后,乘客颜某与滴滴出行公司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路人损失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乘客开门致路人受伤,这个责任谁来担?
今年6月在北京市海淀区,滴滴快车司机廖某接单载客,乘客颜某开启后门时,将刚好经过的自行车行驶人秦某撞伤。该事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滴滴快车司机廖某应负全部责任。
虽然责任认定了,但在赔偿方面却没有达成一致。秦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廖某、廖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及网约车平台公司、乘车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问题来了,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这起事故中的网约车平台,“滴滴出行”将包袱推给保险公司,表示廖某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保险公司却不买账。交强险保险公司认为,廖某以非营运车辆投保了交强险,现在营运过程中造成事故,投保人应先补缴保费差价,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则认为,该车辆已注册成为网约车,事发时系从事网约车运营活动,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但未将该情况通知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乘车人颜某也不愿意赔偿。他称开车门下车是经过廖某同意的,且滴滴出行平台作为承运人应就客运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各打五十大板,律师提醒网约车有隐患
这件全国首例网约车交通案引起了全国广泛关注。根据法院判决,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商业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对超出交强险范围的部分,司机和乘客都有侵权责任,司机作为滴滴出行指派,颜某(乘客)与滴滴出行对超出交强险部分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就此案件,记者咨询了湖南元端律师事务所主任袁啸,他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袁啸表示,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普通私家车变成了运营车辆后,事故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由于交强险属于国家推行的强制保险范围,所以可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本案中被保险人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但未将该情况通知保险公司,而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保险公司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袁啸提醒广大市民,网约车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属于商业保险的理赔范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登辉
编辑:夏君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