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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条例:1万人以上住宅区应配小学、幼儿园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京 刘恋 编辑:刘飞越 2016-12-23 08: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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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2日讯 为破解城区入园难、入学难、“大班额”难题,我省出台《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下称《条例》)并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今天下午,宣传贯彻《条例》的视频会议在长沙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厅长、书记肖国安全面解读条例内容,并对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条例提出要求。

  据介绍,在着手立法的2013年,我省小学、初中、高中“大班额”比例分别达24.52%、39.32%、61.39%。全省有10个市州小学“大班额”比例超过20%,9个市州初中“大班额”比例超过35%,11个市州高中“大班额”比例超过50%,“大班额”比例高居全国第一位。

  《条例》明确规定:湖南规划建设一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应当规划配置幼儿园、小学;规划建设三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初中;规划建设八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普通高中。肖国安表示,随着城镇化的进程,每年全省要接收40多万随迁子女到城镇就近入学,加上部分群众为了接受优质教育,把子女从农村送到城镇就读,城镇学校的学位需求十分旺盛。“《条例》对配套建设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套作出了硬性规定,并且强化了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全省各地将逐步构建起与城镇空间发展以及人口动态变化基本相适应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从根本上化解‘大班额’问题。”肖国安表示。

  李友志要求,从2017年起,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规划、建设、国土等职能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根据入学需求,尽快启动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制、修定工作。

  ■记者 黄京 实习生 刘恋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京 刘恋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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